1、政府规定延长的假期,算休息日还是法定假日?期间正常发工资吗? :(1)法定假日系《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节日。 (2)国办发明电〔202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延长的假期(2月2日,2月3日),不是法定假日,属于休息日,应该正常发放工资,如果安排加班,又不能补休的话,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鉴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原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地级市人民政府发文规定的延期复工通知,属于弹性、灵活工作方式,应该依法正常发放工资。 2、大连规定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这段时间在家会不会扣工资? :辽宁省以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均规定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在此期间企业可灵活安排工作方式,不应扣发工资。 3、延长假期和延后复工期间,我们公司应该如何界定员工的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不因延长假期和延后复工发生变化。 4、如果公司的员工确诊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型肺炎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期间或患病期间工资如何支付?公司会有补贴吗?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2)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除上述待遇外,公司无其他法定补贴。 5、公司的员工家里那边被封了,不能回来上班,这算他矿工还是算正常上班? 如果员工不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没有被采取隔离措施的,属于旷工。员工应该协调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卫生防疫部门或者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说明情况,经过检查后及时返回。 6、我从外地回来,要求在家自我隔离一周,这段时间我算休假,还是算旷工?工资要怎么算? 如果是延长假期期限届满,仍然自动隔离一周,不属于休假,也不符合正常发放工资的情形。但鉴于新型冠状病的传染性,考虑自我安全以及公司其他员工的安全,可以与公司协商调休或者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7、延长假期的期间,在家办公,这怎么算工资?算节假日上班吗? 国务院规定延长假期(2月2日、2月3日),如果单位安排在家办公的属于加班,支付双倍工资。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延期复工,由于具体情形不确定,一般是正常发放工资。 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友情提示: 1、新型冠状病毒属于不可抗力,给国家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巨大危险,在举国同仇敌忾、万众一心抗病毒之际,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充分谅解国家之难、企业之困,遇到纠纷,望企业与劳动者正面协商,互谅互让,减少劳资矛盾,节约社会资源。 2、对于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回企业复工的职工,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聃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T1 A座15层 咨询电话:010-86208476/77/78/79 微信:13161072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