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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大连市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有没有心的蝴蝶 2019-10-9 10:1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近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大连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从 2020年1月1日起,在市级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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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城镇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具体包括
① 具有大连市户籍或大连市居住证,且年龄超过18周岁的城乡非从业非全日制在读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②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的学生;其他具有大连市户籍或大连市居住证未满18周岁的居民;转出户籍前为大连市户籍的华侨未满18周岁的子女(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
③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部委所属、省属和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缴费标准
●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70元
● 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 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医疗救助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通过医疗救助基金予以资助
● 凡在大连市参加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人员除外)需一并补缴2019年同步增加的30元个人缴费
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由税务部门另行制定。2020年度按以下形式办理参保缴费: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机构等基层管理组织为辖区内成年居民(含非全日制大学生)、非在校未成年居民和医疗救助人员参保的代办单位,负责为上述人员确认身份、参保登记、变更管理、保费收缴;配合社会保障卡制卡部门发放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将保费上缴至税务部门;指导有能力的参保对象自行缴费。民政部门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机构等基层管理组织,为辖区内的医疗救助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中小学、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学生(不含非全日制大学生)参保的代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的参保登记、保费收缴;按规定时间将保费上缴至税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中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居民参保的代办单位,负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税务部门作为医疗保险费征收部门,应大力推广银行批扣缴费方式。
以上各代办单位负责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参保人员代办、发放社会保障卡,以保证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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