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0月31日在沈阳汽贸集团隶属的大连吉鑫4s店买的名爵MG3车。在2015年10月9日,车被划伤,保险公司定损2000元,我即把划痕险钱交在了大连吉鑫4S店,因为在该店买的车,一切修车和保养都在该店做,客服告诉我得便去修车就行。而且当时为让我能继续在该店投保,老板还口头承诺赠发动机的养护,告诉我是一百来元。结果随后吉鑫从大连撤回沈阳,我找不到店家只好打电话给厂家,厂家给我个吉鑫在大连处理后面事情的李某电话,结果一直也不给我解决。如今再找厂家,厂家电话此人也不接,因为吉鑫退网了,厂家无能为力。
关键是沈阳吉鑫,你离开大连,又从上海名爵MG3厂家退网,就不顾消费者的利益,不顾商人的良知,一走了之啦?钻这样的空子不是违法么?做为商家没诚信又违法,还有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么?我的修车款有收据有工程单,不管什么原因不该欠债是吧?不该不理不问是吧?怎么也该给我个解释好吧,不然你怎么取信用户,谁还敢信任你们,谁能再买你的车?
原大连吉鑫4s店就是现在的沈阳吉鑫,一直隶属沈阳汽贸集团,沈阳汽贸集团该不该管一管?就是没人管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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