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二家长 于 2016-1-26 13:23 编辑
法克罗,世界第一大斜屋面天窗制造商,其在大连地区的独家代理是大连途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丰),法人代表是郝明(电话是136xxxx1585)。
我于2015年7月26日与途丰签订了购买安装3个法克罗品牌斜屋面天窗的合同。 按照约定,我先行支付1000元订金,并于8月中旬安装完毕后付清了余款。 合同规定,途丰提供5年质量保证。
从8月下旬,大连下雨。从那个时候,我们就开始了噩梦之旅。大雨大漏,小雨小漏。为此,我们要求途丰按照合同约定予以保修。前前后后共进行了4次维修。第四次维修时,郝明竟然拒绝提供购买防水材料款项及人工费。我在万般无奈之下,找到法克罗总部,总机接电话的人提供了一个负责售后服务的江经理的电话(152xxxx0009)。我把情况说明后,她对我说,这是我和代理商之间的事情,法克罗无法干涉。我问她代理商不管怎么办,她说法克罗没有办法。
请问法克罗,你们对独家代理的行为如何规范?当独家代理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而又拒绝赔偿的时候,难道你们就能把消费者推出去吗?
现在来到了冬季,因为过了雨季,我们不知道当雨季再次来临时天窗是否还会漏雨。而一旦漏雨我们又去找谁?
前几天,我发现其中一个天窗漏气,屋外风大的时候,屋里的声音也很大。并且,这个天窗因为窗扇和窗框密闭不严,所以有漏水的现象,导致我家刚刮好的大白被淹。我看了合同,其中规定法克罗提供的天窗的抗风压性为5.8Kpa,水密性能为1200pa。我给郝明打电话,他说这是产品质量的事情,与他无关。我问他你是法克罗的独家代理,产品出了问题,你不管谁管? 他让我找法克罗。没办法,我又找法克罗的江经理。她口口声声答应我第二天一定给我答复,结果又没下文。我打电话给她,竟然干脆不接电话。
法克罗,这样一个国际级大品牌,竟然如此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真是让人匪夷所思。难道中国的消费者就这么好欺负吗?难道我们消费者面对这样的生产商,就只能任人宰割吗?你们对消费者这样冷漠,难道不怕消费者用脚投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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