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早上8点半左右带我家狗去中山公园宠物市场洗澡,因人多需要排队,我带狗在室外休息(室外狗市旁边)9点多,行政执法三十余人过来执法,认为我在占道卖狗,态度极其恶劣,我表明我是在遛狗,排队等待给狗洗澡,并质疑其执法态度,三十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不由分说立刻将我围住,连推带搡,要将我带走,我抓住护栏不走,他们便将我按在地上,拳打脚踢近半小时,并叫嚣问我服不服软,当时旁边有两名警察在场,警衔一级警督,只在旁边看热闹,不管不问,殴打导致我头部在事件数小时后仍旧有眩晕症状,身上多处瘀伤,左腿膝盖韧带损伤,不能正常走路,并且价值3000余元的狗丢失,具有纪念意义的眼镜丢失(美国陆军特种部队作战眼镜,价值近2000美金)打110报警,出警的警察说行政执法不归他们管,去派出所报案,说是周六休息,不受理案件,让我周一再去,去行政执法大队投诉,说他们不知道这事,这是执法局直接领导的行动,我又去了执法局,执法局大门紧闭,只有一名值班人员,并且不允许我进去!现在各个部门互相推诿,我想知道,这事到底还有没有人能主持公道?有没有人为此事负责?有没有人能给我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