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为什么不孝者却受到法律的支持和维护一封不公平的判决书

song86212 2013-12-21 18:52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我叫邵静,是一位年近花甲的女人,我要把我所遇到的在法律上不公平的判决公布于天下,我所用的姓名全部是真实姓名,我所说的事情也全部是真实的。
我哥叫邵本浦,他是美籍华人,居住在美国洛杉矶,他告诉我地址是Benpu Shao 1514s,Garfield Ave Alhambra CA91801 电话626-283-8431(不知道是否真实,我不懂英语),他在美国有车,有房,有公司。女儿每年消费8~10万美元。就是这样一个富足的美籍华人,是怎样对待中国大陆年迈的父母双亲,请看下文:
邵本浦在八十年代初搞婚外情而离婚,在大连市石道街有一套单位分的房子判给了女方,他没地方住,由我父亲做主,把他的户口落在了我奶奶孙文英的户口上,和我奶奶一起住。后来他和大连衡器厂工人张晶结婚,我奶奶是由我父母和他的弟弟妹妹赡养,只要求邵本浦和张晶照顾好80多岁的奶奶,在这期间张晶辱骂奶奶,打伤奶奶,我父母到张晶单位找她谈话,她不但不谈,反而在厂大门口破口大骂我父母,最后我奶奶被逼无奈在家中上吊自杀身亡。这就是他们的一不孝。
我奶奶去世后,我父母就把我奶奶这套房子过户给了邵本浦,并开家庭会议告知邵本浦和张晶,这套房子给了你们,我和你妈现在住的房子给你两个妹妹,没有你们的份,当时他们都答应了,但这件事情老人没有形成文字。
1998130日,大年初三,邵本浦去了美国,在1998年至2008年之间,平常无信无电话,过年过节还有个电话问候一下二老,就在20084月初,我父亲被查出患了肺癌,我陪父亲住院期间,病友家属告诉我,美国有一种药能治疗癌症,我让母亲打电话告诉邵本浦买药,邵本浦却告诉我母亲癌症不是大病,能治好,不需要买药。父亲患病期间邵本浦没有给老人邮一分钱,没有买一片药,更没有回来看望老人,直到2008912日父亲去世。918日邵本浦参加完葬礼,没有给老母亲留下一分钱,也没有给去世的老父亲花一分钱就回美国了,老人活着不养,老人死后不葬,这就是你邵本浦二不孝。
我和姐姐从我们结婚就在父母家陪老人过年(因没有公婆),2009年春节,因父亲去世,我母亲就叫邵本浦回来和我们一起陪她过年,2009122日也就是腊月二十七邵本浦回到大连,123日腊月28在母亲家,为赡养母亲一事达成协议,同意签字并按下手印。我母亲是位有五种疾病不能自理的老人(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衰、股骨头坏死)不能走路,邵本浦在腊月三十的上午来到母亲家,当着我们的面跟母亲要一万元飞机票钱,理由是母亲叫他回来的,母亲没有答应,他一气之下往外走,给母亲扔下一句话:我初四回美国。邵本浦就再也没回来,后来我们知道实际上他是正月十四回的美国,这是你邵本浦的三不孝。
从那以后一直到2013828日母亲去世,近五年的时间,从没有给母亲打过一次电话,过年过节也没有问候过母亲,更谈不上赡养二字,这就是你邵本浦的四不孝。
我是一个做小生意的人,从父亲患病,我就扔下生意陪着父亲治病,直至病逝。父亲去世后,我住进了母亲家照顾母亲,直至母亲去世,我现在还住在母亲家,我把生意扔掉的时候我的退休金是一千零几,老母亲的退休金是一千一百多元,我爱人工资不到二千,我们就是用这些钱在一起生活,我扔掉生意时是我做生意最好,收入最高的时候。近5年来,虽然我在经济上损失了二三十万,变成了穷人,但我不后悔,因为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就是孝道,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就应该养父母老,这就是儿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儿女为父母应该做的一切事情我都做到了,而在大连沙区法院的判决书上却体现不到孝与不孝的区别。
邵本浦在2013831日赶到大连,第二天办完母亲的后事,在此期间他仍旧没花一分钱,在饭桌上他大谈孝道,然而在晚上到我姐家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要继承遗产,让我把老人的房子做抵押,给他30万拿钱回美国,我不同意,他就说要到法院告我,母亲尸骨未寒,他就开始争夺遗产,他真是不仁不义。
邵本浦回大连没有手机用,我就把我的手机借给他用,没想到他拿着我的手机,用着我的话费联系律师来告我,当我问他,你拿着你亲妹妹的手机告你亲妹妹的时候,你于心何忍?他却厚颜无耻地说:这是我的权利。你邵本浦在美国居住了15年,你为二位老人做过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谈继承,而且这套房子跟你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我们还有协议在先,你却反悔。你邵本浦就是不孝在先,不仁不义在后的伪君子。
邵本浦要钱的理由是他在美国困难,可他在美国有车有房有公司,女儿每年花销8~10万美元,这个数字对于我们中国大陆百姓来说几乎是一辈子的收入,对于我退休金只有1600元人民币的人来说更是一辈子的收入,试问你邵本浦困难在哪?
为了打这场官司,张晶从美国打越洋电话找关系,并聘用两位律师,况且你在工人村还有住房,每月能收租金近两千元,你们用钱势来欺负你的亲妹妹,请问你邵本浦你又困难在哪?
既然你说你在美国过的不好,那为什么不回国?还要把妻子孩子都接到美国定居,这一切说明了什么?说明你邵本浦根本就是谎话连篇,你们利益熏心、贪得无厌,造成了今天手足相残的局面。你们作为老人的儿女,老人活着的时候不养,老人死后不葬,你们不但不为你们不孝的行为感到羞耻,反而心安理得在老人尸骨未寒的情况下争夺遗产,这就是你邵本浦所说的孝吗?!!!
在这场官司中,原告邵本浦的证人王乔策是大化退休工人,今年78岁,是我母亲的弟弟,也是一个不孝的儿子。在90年代初,我姥姥、姥爷去世后,葬在大连水泥厂的某山上,2002年那里要规划需要迁移坟墓,王乔策却告诉我母亲把他们亲生父母的骨灰扔掉不要了,我母亲没同意,并电话告诉住在哈尔滨的二姨,二姨知道后赶到大连,我母亲和二姨、三姨把老人的骨灰迁移到五二三厂的某山上,王乔策不但不参加,而且没花一分钱,也从来没去山上祭奠过,过年也从不请老人的灵魂回家过年,每年都是我母亲让我们请姥姥、姥爷回我母亲家过年,我认为这是他最大的不孝!人们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王乔策和邵本浦就是一丘之貉!!
20094月初我二姨从哈尔滨来大连看望我母亲,并陪伴我母亲住到418日,这期间王乔策来过我母亲家,418日我二姨回哈尔滨后,王乔策就再也没有来看过我母亲,也没有打过一次电话问候过我母亲。可在法庭上王乔策却说他经常到我母亲家看望我母亲,并在法庭上诬陷我、诽谤我、无中生有,损害我的名誉。念在他是长辈,我没有当面反驳他,休庭的时候我将实际情况告诉了法庭相关人员,她们当时表示不采纳王乔策的证词。但在判决书上她们没有注重事实真相,反而采纳了王乔策的假证词。试问作为一个老人,你这样的行为不是为老不尊吗?当你说假话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的三个儿女像邵本浦一样做法,你又怎能安度幸福晚年?我们中国传统美德有24孝,试问你王乔策和邵本浦又做到了哪一孝?
下面是关于判决书我的异议之处:
一、请问沙区法院的相关人员,在判决书上,第一页第七行至第八行为什么把“现住在”却写成了“住在”,把“现”字去掉了,第二页第十八行不应该出现的“现”字却在那里出现“现空闲”,这是你们玩的第一个文字游戏。
二、请问沙区法院的相关人员,在判决书上,在第二页第二十三行上写到“王佐明一直由邵静照顾其去世”,可是在第三页第十三行至十四行却又写到“邵静对王佐明所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实际情况”,这前后的文字不是自相矛盾吗?请问按照你们的说法那较少的那部分又是谁赡养的?这是你们玩的第二个文字游戏。
三、请问沙区法院的相关人员,在判决书上,在第二页第二十行“申请”内容,你们在第二十二行和二十三行写的“原告和二被告均签字确认”,你们这么写是为了第三页第十行埋下伏笔。在第三页第十行你们写到“原告与邵清(我姐姐)放弃继承邵景立遗产的意思表示有效”,而这段话是你们篡改原协议所写的内容和本意,也就是与第二页第二十行所写的内容自相矛盾,判决书上出现了三次自相矛盾的文字,请问你们动机、用意、目的何在?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你们在为不孝子邵本浦争取最大的利益做铺垫。
四、请问沙区法院的相关人员,现在国家、社会一直在提倡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而你们判决书上体现的却是维护和支持不孝者的全部利益,展现的却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法律,是你们让法律脱离了民情,你们有权势有钱势就可以把法律玩弄在你们的鼓掌之中吗?如果社会所有儿女都像邵本浦一样的做法,那么还谈什么老有所依、老有所养!2013年新出台的常回家看看老人的法律条文在你们手里不就是一张废纸吗?!!你们家里也有老人,你们也会成为老人,如果你们也像邵本浦一样对待你们的老人,那你们的老人还会幸福的生活吗?你们的儿女也像邵本浦一样对待你们,你们老了也还会幸福吗?!
五、请问沙区法院的相关人员,判决书上的判决日期是20131113日,但是你们在1213日才通知我到法院领取,在这一个月的时间你们又做了什么?当我拿到判决书的时候却在侧面提醒我上诉也不会赢,难道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会像你们一样把法律玩弄在他们的鼓掌之中吗?我不相信!你们是受过高等教育出来的法律工作人士,你们的所作所为对得起人民赋予你们那顶帽子上的国徽和肩上的天平吗?我虽然没权势也没有钱势,但是我一定要上诉,因为我要为孝道而战,我要让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孝道,在社会上成为主流,成为正能量,要让不孝者受到国人的唾弃与谴责。
在此我寻求有正义感的网友支持我,让我在有生之年能看到法律的公证,我寻求有正义感的法律界人士支持我、援助我,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道,打赢这场官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0 关注
  • 7 粉丝
  • 5 帖子
 

天健社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