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的流动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2004年12月31日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女性年满50周岁,2005年1月1日后参加社会保险的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休。
退休前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持介绍信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提取档案后到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核准部办理审批手续。
退休前没有工作的,由个人先到大连市公共职业介绍中心(一二九街戚秀玉职业介绍所)一楼服务大厅28号窗口开具提档介绍信,凭提档介绍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原《人事代理手册》)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提取个人档案后,再到大连市公共职业介绍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8号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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