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沙河口区:2012年8月19日肇事者到我家门口先是打人,后用三吨铲车强行把人撞倒,用砂石埋上,共埋2铲,我有交警出具的现场报告照片和当时完整的录像资料。肇事者未有丝毫歉意,并当着交警的面说;城建和南沙派出所都买通啦,你随便告。110到现场没有处理事件。铲车无牌无证,还逃逸。肇事者从08年到现在都是占道经营没有人管。相关部门到现在对肇事者和车辆没进行处理。我去分局投诉,纪委书记说110到现场“不作为是个人水平问题”。我去市局信访办,告诉我说纪委接手,我们不接待。我还受到办案人员的恐吓,派出所向媒体提供不实的证词,媒体做出不实报道。这样的领导现在还升职了。我以上说的都是事实。派出所为什么要掩盖真相,据肇事者说送给派出所50万。到现在案子没处理,没结案。
2013年1月23日办案民警通知我:肇事者死了。2013年2月20日办案民警张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 到派出所办案民警3人说要结案,要我签字,我当时问警察你们怎么处理的?人和肇事车辆处理了吗?从2012年8月19日到2013年2月20日之间造事车辆没有扣押,人员没有处理,为什么要我签字?在我即将要走的时候,有个年龄较大民警说给分局一个姓管的领导打电话,告诉我们弄不了啦,要他自己去办理。
从2012年8月19日到现在,受害人还未痊愈,需要家人照顾。
这样一个案子, 6个月人死了要结案了,并对受害者未曾有补偿,未曾有歉意。如果人不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案。花着我们纳税人的钱,不为民众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