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住户反映家中热得受不了,天天开窗;有的反映家中太冷,要求加大供热力度,面对这种情况,如何让冬季供暖既能达到室温要求又节约能源成了当务之急。昨天,大连市供热主管部门出台供热运行标准。据此,各供热单位将“看天供热”。
大连市供热主管部门介绍,为进一步落实《大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保障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方便供热运行人员操作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出台《大连市供热运行标准》。该标准针对不同室外温度,对供热系统的回水温度加以限制。
大连市供热主管部门表示,该运行标准为根据国家对城市供热运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大连多年供热工作实践制定,各供热站点须严格执行并张贴上墙。同时,只要各供热站点严格执行该标准,便可确保无设施问题的居民住宅室温达标。
此举得到大连多数供热单位的肯定。对此,部分供热单位表示,以前,大连曾制订锅炉房运行标准,根据室外温度变化调整系统的给回水温度。但连续供热规定出台后,原标准已无法满足需要。新标准出台后,各供热单位将严格照此执行。
根据该标准,室外温度为大连市供热系统设计的极限温度零下11℃时,锅炉的回水温度应控制在60℃;室外温度为零下5℃时,回水温度应控制在48℃;零下3℃时,锅炉回水温度应控制在44℃;室外温度为0℃时,锅炉回水温度应控制在38℃;室外温度为零上2℃时,锅炉回水温度应控制在36℃。
(刘铁男记者毕重伟张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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