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后找刺激成抢金店蒙匪 2008年3月15日,被抢金店位于甘井子区南关岭附近某购物广场二楼。王女士是该楼层一家店铺的服务员,案发后她回忆说,当天13时许,从楼梯方向上来一个人,戴着一个大口罩,把整个脸都罩住了,上身穿棕色夹克,头戴深色帽子。由于该男子装扮特殊,还引起了另一名服务员陈女士的注意。她发现男子手中还拿着一个报纸包,直接朝北侧的首饰柜台去了。
紧接着,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男子举起手中的报纸包向柜台玻璃砸去,柜台碎了,他伸手进去抓了几条金项链后就跑掉了。(金店)服务员当时吓得叫了一声就蹲在柜台下面。
警方在现场找到了一块用报纸包着的砖头,男子就是用这个砸碎柜台玻璃实施抢劫的。经过清点,金店一共被抢走金项链6条,价值8.6万余元。
一晃一年多过去了,这起劫案一直没有侦破。2009年12月,男子刘某报案称一条金项链丢失。警方调查两个月后,刘某又到派出所撤案,称项链已找到。
然而办案人员发现案件有蹊跷——刘某有包庇盗窃嫌疑人傅某的嫌疑。 2010年9月6日,警方将刘某传唤到派出所询问,刘某交代了他在2008年抢劫金店的犯罪事实。并供述,那天抢完金店还回单位照常上班。他就是八零后,T J,刘某出生于1986年,作案时系大连市T J支队合同制J C。
今年1月19日,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刘某供述了抢劫金店的经过,对于抢劫的动机,他竟称是为了“找点刺激”。 今年4月11日,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刘某犯抢劫罪、包庇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7万元。
我有理由提问,他,怎么当得特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