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公共维修基金吗?楼主
abc(过客) 发表于 搜房网 - 大连业主论坛 - 夏威夷花园
近一时期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话题成了读者打进热线时关注的焦点,有的读者问:“新建的小区就让我们交纳上万元的维修基金,这项收费合理吗?”还有的读者问:“究竟公共维修基金该用于哪些部位的维修呢?”甚至“公共维修基金与物业管理费的区别在哪里”也成了经常被问到的问题。为了如实解答读者的这些疑问,记者查阅了相关文件,并对大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有关人士进行了采访。
公共维修基金及其使用范围
《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大房局发2001年77号)中规定:公共维修基金是为住宅长期维护使用提供的资金保证,购房人需在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时,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缴纳。维修基金利息专项主要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及更新,也就是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
其中,住宅共用部位是指一栋住宅楼中产权人共用的房屋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板、柱、屋顶等)、楼梯间、通道、专用房间、外墙面、住宅入口防盗门等;共用设备是指一栋住宅楼中产权人共用的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电梯、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共用设施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产权人共用的非市政道路、路灯、绿化、建筑小品、化粪池、窨井、非营利性的休闲设施等。以下几种情况,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1.私有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更新费用;
2.公用房屋的维修费用;
3.保修期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4.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公共维修基金不会被挪用吗?
据介绍,这种可能性是不存在的,主要是因为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机构,会对该基金的使用情况做严格把关,防止挪用的情况出现。
在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成立后,由它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在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银行——交通银行大连分行民兴支行开立账户。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先对维修必要性及费用进行评估、核算和认定。
同时,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成立以后,物业管理企业会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计划及经费预算,报其批准后执行。维修项目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的维修基金支取证明到银行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户中。单项工程维修基金总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除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同意外,还应经市物业办核准。
公共维修基金与物业管理费
的区别在哪里?
目前有不少买房人认为,交纳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就应该免收。对此,相关人员解释说, 公共维修基金主要用于以下物业管理区域内几个部位的维修: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而人们日常所说的物业管理费则是日常公共性管理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小区公共设备公共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公共事务的处理等支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公共维修基金与物业管理费用的用途不一样,并不存在重复收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