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3日的大连晚报登的一篇文章,转发给小高层的住户看看。
本报记者 唐东丽
实习生 赵荟荃
6月末,一纸通知贴在了中山区春德街167号楼的电梯内。通知称,自7月1日起,原有的电梯收费标准调整为6层以上使用电梯的住户,每年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收取。这个消息顿时在居民中炸开了锅,头一次听说电梯费按照房屋面积收取,居民们十分不满。
电梯费新规:按房屋面积收
居民张丽(化名)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家有120多平方米,按照新标准计算,一年的电梯费就是600多元。而原来的标准是每人每月4元钱,她家3口人一年也就是144元。如今,电梯费是原来的4倍多。记者看到,通知上指出,交了电梯费的用户免收卫生费60元钱。“大面积的房屋不见得住的人多,小面积的房屋也可能住着四五口人。”张丽认为,电梯的使用频率在于人数多少,而不在于房屋面积大小,电梯实在不适用按面积收费。
电梯原则上实行6楼以下不停,这栋楼6楼以上的住户总共60户,已有部分住户按照此标准交了电梯费。交过电梯费的住户,负责这栋楼物业工作的大连大众房屋经营有限公司会在原有的磁卡上重新充磁,住户拿着磁卡才能使用电梯。没充磁的磁卡已经在7月1日作废了。
记者看到电梯上贴着一张通知,6楼以下住户如果想要用电梯,同一楼层需要三分之二住户同意,才给该楼层开电梯。采访中,记者正好碰到一位交纳了电梯费正要刷卡上电梯的住户,她告诉记者,交费也实属无奈,她家住在10多层,每天上下班不坐电梯很不方便。
维护费用增加因此涨价
随后,记者采访到了大众公司的负责人任经理。任经理表示,这栋楼有使用权和产权两种,他们公司就是使用权房屋的产权单位。他称,该楼没有物业,作为产权单位他们才承担起了物业的职责。
他拿出了公司与这栋楼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的一份协议,协议上标明了新的收费标准,并有春德街167号楼业主委员会的盖章。任经理称,新的收费标准是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的结果,费用主要用在电梯的维护保养、年检、用电和楼内的卫生上。这些费用他们也是按现在的各种开销核算出来的,所收费用照比以前有上涨,但是有理由的。
更改收费标准是不合法的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宋维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我市仍执行大连市物价局2000年下发的《关于规范高层住宅楼电梯收费的通知》。通知规定,电梯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元钱。而电梯管理单位与业主委员会重新协商更改收费标准都属不合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