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市户口迁入
流程:居民直接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落户手续:
普兰店、瓦房店、庄河、长海县与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旅顺、金州、开发区相互迁移及普兰店、瓦房店、庄河、长海县间迁移(除大中专学生毕业)的落户手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户籍地派出所的户口簿、落户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手续。
市内迁移的落户手续: 原户籍在地派出所的户口簿、落户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单位等部门的住房证明、结婚投夫(妻)的需结婚证等手续。
大中专学生毕业的落户手续:加盖有人事局(教育局)就业专用章及承办人印章的《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簿、落户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