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洋房的各位邻居: 大家好!我们小区已经入住超过两年时间,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能够通过业主委员会依法向物业及相关单位表达我们业主的意见,维护我们每位业主的利益,保护我们的家园。现计划成立筹备小组,准备相关手续,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我们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请于2011年5月17日晚19:30于步行街集中反馈问题
加州洋房业委会筹备小组
2011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