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大连市各媒体:
您们好!
我是大连海事大学的青年教师,在大连居住多年,包括大连日报,大连晚报,新商报,半岛晨报,大连新闻,也包括网络新媒体《天健网》,是我获取大连地区各项新闻的主要渠道。近几年,可以很明显得看到各位媒体从业人士,非常积极投入人民关心的各项热点问题,深入挖掘各项新闻背后的新闻,体现了“追求真实,追求真理”的新闻业的最高道德标准。很多报纸也把“最快,最新,最近,贴近生活,敢说实话”作为自己宣传的核心。可以这样说,一个媒体之所以能得到大众的追随,必定要有其核心的价值观,它除了满足老百姓对新闻喜好的满足,还肩负着传播价值观,宣扬美好,鞭笞罪恶的职责。这也是党对媒体宣传部门的基本要求。两者不可偏颇,否则要么变成街头小报,要么变成某些群体的代言人,这不仅违背了党的办报方针,也与各位新闻专业人士的专业常识相违背。什么是新闻,这个问题应该是各位专业人士从大学选择新闻传媒专业开始就始终思考的问题。但是最近很长时间,发生在这几家媒体的一些怪现象,让我始终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我愿意在此提出我的一些想法,与各位媒体专业人士探讨。
今天是5月14日,打开新浪,网易,你可以轻易看到有关5月1日大连交警执勤时被殴打致死的新闻。我非常诧异这个新闻,因为我今天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而从5月一日到14日长达2周的时间内,我在大连本地各个媒体均未看到报道。我购买了今天的大连晚报,在社会新闻版看到了转自新华社的一条相关新闻的转载。其它报纸我没有购买,不做评述。上大连晚报电子版搜索,亦未发现相关报道。这证实了一件客观现实:本地新闻首先要在外地媒体读到,且随着该事件广为传播,本地媒体“羞答答”转载。我很难相信该事件大连媒体从开始到现在一无所知,今天“恍然大悟”。我不惮于设定一个可怕的场景:我,本人,5月一日开车,殴打并致一名交警死亡,本地媒体一直未予报道,直到有一天天#*$@#$皆知,我的恶行方以“转载”的方式上了本地媒体。各位专业人士,请回答我一个问题,假如我假设的场景真的出现了,大家也会如此淡定从容吗?还是会长枪短炮,深挖我的历史,深挖我的人生,深挖我的罪恶一闪念?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为何在这件真实发生的事件中,大家如此淡定呢?是因为事件实在太渺小,预计观众不会有兴趣吗
大家选择报道或者不报道的原则是什么呢?
相信很多相关人士,包括读到这封信的人,觉得我是扯淡,明知故问,不解风情,不体谅大家的实际困难,“不懂”这个社会,天真,幼稚。我并非真不明白背后的原因,社会这所大学我也读了快40年了,上网也有快15年的经历,我深刻理解各位媒体人士的苦衷,我也可以想象的到你们由于这样的新闻不能也无法报道的无奈,与自己“新闻理念”冲突的苦恼。这种本地新闻外地报道的现象不仅仅发生在大连,各地都是如此,也不仅仅发生在这个恶性事件上,也包括其它发生在大连的所谓“影响大连形象”的事件上,从泄油事件,到地铁新闻,莫过如此。恕我直言,这种事的一再发生,是新闻从业人员的耻辱,这和会计作假账,医生收红包,教师考前漏题,考后提分一样,突破了职业的道德底线。
我无意贬低大家的努力,我只想提示一句:媒体不仅仅是用来粉饰太平,它更是社会的啄木鸟,也要有勇气揭露社会的丑恶。“记着是无冕之王”的本意无非如此。央视曾经的王牌节目《焦点访谈》,《实话实说》收视从天堂到地狱的变化,就是这个道理。
各位媒体人士,你们和我一样,都接受过高等教育,现在这个社会,这个时代赋予了你们强大的话语权,如何公平地使用社会赋予你的这个话语权,是个残酷的问题。现实的压力永远都存在,但这不是我们突破底线的理由。
我再次阅读了新浪网的报道:此案中被袭致死的民警史英才,出生于1979年。曾先后被大连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3次,多次获得大连市优秀公务员、交通管理能手和规范执法标兵等荣誉称号。死时年仅32岁,且家中还有一个10个月大的女儿。史英才在我们愉快过节的死后,惨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妻子失去了自己的丈夫,不满一岁的女儿永远失去了自己的父亲,高堂老母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儿子,也许还有贷款的房子还欠着银行的巨款。这是怎样的人间惨剧。我们活着的人却因为种种压力集体失声,让破碎的家庭深陷孤立无援的痛苦。20年之后,他的姑娘长大了,如果问我们:叔叔阿姨你们当时怎么不为我父亲说话啊,我们该如何回答?我们会不会为自己当年的怯懦感到耻辱?如果有一天,这样的事发生在你我的身上,你如何期待别人为你执言?史英才的同事听到看到这样的惨剧,看到大家的集体失声,今后如何能相信自己的团队,自己的组织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能帮助自己?
我是经常打车的人,在出租车交通广播台里经常可以听到交警的路况信息,交通台的各位记者,主播,我相信你们一定比我更早知道这个惨剧,但是我从来没有听到你们说过什么,难道交警只是你们的合作伙伴?或者只是一声叹息?
以上是我对这个事件的一些看法,我无意贬损他人,也充分体谅各位的苦衷。我只想说,如果各个媒体无法做到头版上宣传的“办报理念”,不妨先撤下来,承诺了就要做到,写了却做不到是一种欺骗。
一个青年教师
2011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