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hkmtf 于 2011-3-31 16:41 编辑
开心购房,装修妥当,欣喜入住。当初兴致盎然地购买的“林内”牌煤气热水器,还是外挂机,挺像那么回事的,美美地盼着煤气早点通,心想:这下大人孩子洗澡、日常洗碗洗漱可方便大发了。谁知道,热水器买来家快2年了,此热水器滴水未进,干枯地挂在楼体外边,不知还是否好用。打电话给市建委,某工作人员让我看下购房合同,是否写明交房后上煤气的期限,以便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赔偿,或敦促煤气一事。回家翻开合同,结果此栏被一个红红的大印章(写有“空白”二字)满满地扣着;政府依然没有哪个职能部门对此种恶劣行径负责,全家人苦闷、无语。不太愿意在公共场合骂人,今天只骂一次吧,以解心头愤恨——
送给开发商六个醒目的大字——南妈了个大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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