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谷健宣女 于 2011-1-18 15:43 编辑
国务院最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社会资本可以兴办营利性以及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改善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 1月3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辽宁省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今后在辽宁省,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将纳入到医保定点范围。
目前,辽宁省有民营医院近300家,占全省医院总数的35%左右。与公立医院相比,民营医院发展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全省民营医院只有一家达到三级以上,二级医院有30个左右;床位数占全省总床位数不足9%。此外,民营医院大多数是专科医院,实力相对较弱。
其实,辽宁省一直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医疗领域的竞争,共同促成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同时,社会资本兴办民营医疗机构,在让公立医院感受压力,提高公立医院的质量、服务,完善服务体系。
据了解,目前沈阳维康医院、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等民营医院已成为医保定点医院。不久,全省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进入医保领域。未来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民营医院执业环境将得到改善,加强医生之间的交流,执业医生培训、职称、保障有望与公立医院一致。
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表示,社会资本办民营医疗机构将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市民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民营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与公立医院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可以更方便群众就医,百姓自主择医也将有更大的范围。记者朱勤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