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证年审通知
亲爱的辖区居民:
已申请办理老年证、优待证得居民,请于2011年1月10号至3月31日期间带证件到所在社区办理年审。没有审验的证件一律作废不得使用。(交通公司、老龄委成立的联合检查组将于2011年4月之后对老人使用的老年证、优待证做突出检查,望各位持证老人看到通知后到所在社区进行审验)。
1、 持证人(本人)要携带老年证或优待证、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份),外埠老人还需携带本人居住证。
2、 有亲属代办的还需携带老人的户口本。
201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同时也开始办理
幸福E家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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