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从环保法律角度给小区业主维权“移动基站建设”的一些建议” 各位业主,大家好,最近本版内有关移动在我小区内建设基站的事情闹的比较大,忍不住了,我也来说两句。
先介绍下本人,****业主之一,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5年,故从我工作的角度给各位维权提点建议,以下内容均有切实的FL依据,有需要的本人可以提供:
1、“无线发射基站”属于建设项目,根据2008年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核与辐射”中第5条“无线通讯”,因此该项目建设前(注意,是建设前!)应当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如果是“一址多台或多址发射系统”,则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若是“一址单台”,则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具体是做书还是做表,应由NJHBJ(或JNHBJ)出具书面意见确定(建设方有),文件名称为《建设项目环保业务咨询表》。
小结:因本人不知道在我们小区内建设的属于上述情况的哪一种,故无法判定该项目是做书还是表,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即“项目建设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HBJ的正式书面批复,该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2、如果该项目编制环评报告书,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该项目必须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何为公众参与调查,即“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编制公众参与篇章”。步骤分为:
①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HBZGBM审批前,向公众再次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小结:即编制报告书过程中,建设方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进行两次公众参与调查,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如果被调查公众多数持反对意见,且理由充分,则说明该项目选址就有问题,环评原则上无法通过审批,更谈不上建设。
3、如果该项目编制环评报告表,法律上虽无明文规定必须要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但由于该项目选址地—天地新城,属于人口聚集区(即环境敏感区),则小区业主委员会可派代表去HBJ,要求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上面都是些法律规定,各位看官应当有所了解、认识,才方便维权。下面关键的来了:
1、如果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则业主可以要求建设方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简本,以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复。如果批复也有,则业主进一步可以:
①审核报告书中的公众参与章节,以确定建设方或环评单位是否进行了真实的公众参与调查,公众调查结论是否可信,即多少人支持该项目建设,多少人反对。
②报告表通常没有公众参与调查的相关内容,但是业主委员会可以直接要求HBJ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以确定项目选址究竟是否可行。反对的业主需拿出正当、正式的理由,不可只说,“我反对”。
2、如果该项目无任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或表)以及相关批复,就打算开工建设,则HB法律上属于未批先建,是不允许的,业主可以要求HBJ对建设方进行相关处罚并责令其停止建设,同时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总结:小区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尽快与建设单位(要求其出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批复)、**或**HBJ沟通(明确该项目是哪一级部门审批),接下来的可按上述办法处理,事情可变的好解决。
根据我的经验,只要业主委员会尽快与HBJ正式沟通,这类关系到民生的问题他不想管也不得不管了,否则可以找上一级HBZGBM投诉其执法不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