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Father 于 2010-11-23 20:10 编辑
我与亲姐陈秋莲(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学院吴宏基的老婆),大姐陈玲娣三人与96年购得苗岭一套无证地产房。
2005年达成协议此房由我收购,并且在2007年我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此房理应归我所有。
2010年9月此房动迁,由于需要公证才能办理动迁手续,需要她们到场公证。
她们看到房价升值,就强迫和要挟我给她写一张房屋动迁升值款的欠条,如果不写,就不肯公证。
见钱眼红,要钱真无耻,认钱不认情,她们违约在先,还把我告上法院,这样的人还道德么?
此外,还希望大家了解一下她们的人品。吴宏基(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学院)在外按摩期间还发生一些令人不齿的行为。
其老婆也不干了,利用游泳之际与一些男人勾勾搭搭。
要知道他们都是60岁的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