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初,我大学毕业分配到法院工作,直接就下派到农村法庭。在偏僻落后的农村,打官司并不常见,为数不多的案件中,也主要是一些琐碎的婚姻家庭案件。就在这一些平平常常的“小”案子里,我却时常体味到人生的悲欢离合,还有痛苦和酸楚。 记得我开始独立办案不久,就审理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双方当事人都已经七十多了,都是再婚,也没有什么争议,很快就办完了手续。在拿调解书的时候,老太太告诉我,其实她同老头过得挺好,不想离婚,只是她女儿在市内工作多年,好不容易赶上单位分房,听说是按户口人数分配面积,女儿执意要把她接回去,她只得同老头离婚。三天以后,老太太回家拿个人衣物,按照当时法庭的习惯,我也一同去了老头家。老太太一进院门,并没有去拿东西,而是熟练地把鸡食钵里添满饲料,又舀来猪食倒满猪槽,还顺手拿起笤帚扫了扫院子里的落叶。临别,老太太对老头说:“一年到头的衣服,我都给你规整好了,到时候你拿出来穿就行了。”老头说:“小厦子里有袋苹果,我也咬不动,你爱吃,你拿走吧。”老太太摇摇头,“城里什么都有,我生活肯定比你好,你自己留着吃吧,咬不动你就用小勺刮着慢慢吃……”此情此景,让二十出头的我一时无语,不争气的眼泪悄悄溢满了眼眶。 还有一对年轻的夫妻,孩子刚出生就被确诊为脑瘫,为给孩子治病,四处求医,已经倾家荡产。几年过去了,孩子的病情没有好转,二人却双双下岗,家境难以为继,渐渐产生了隔阂,女方起诉要求离婚。庭审中,女方提出,由于生活困难,无力抚养孩子,而男方也坚决表示不要孩子。就在僵持不下的时候,旁听席上有一位老大娘举起手说:“法官,我能说几句吗?”我本能地想制止她,谁知她已经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我是原告的老婆婆。我儿媳妇人挺好,对我也不错,为孩子遭了不少罪,她也有她的难处,我做老的也理解。请求法院把孩子判给被告抚养,由我来养活,只要有我一口吃的,保证不让孩子饿着。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孩子的妈,随时都欢迎她回家看看孩子……”话音未落,只见原告大叫一声“妈——”,几步扑了过去,一把抱住婆婆,放声大哭,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这位母亲的哭声里包含了太多复杂的情感,有宣泄,有愧疚,也许更多的是无奈吧。 还有一起离婚案件,给我印象十分深刻。庭前,我看了卷宗,原告是位五十多岁的农村妇女,被告是个包工头,两人同村,还一起长大。离婚理由写得很简单,就是感情不合。我心想,一定是男的暴富之后,声色犬马,嫌弃了糟糠之妻,不免对男的有些鄙视。庭审时,男的跪在女的面前请求原谅,女的坚持离婚,但态度很平静,并没有出现我预想中声嘶力竭的控诉和揭丑。男的见无法挽回,只得同意离婚,双方达成了协议。在休庭制作调解书时,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唠起了家常。男的说:“你还记得吗?那时候我赶着马车,收完山往家走,我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手冻得象馒头似的,你戴着一件大红头巾坐在车上,一路上有说有笑,回家就烧炕做饭,一家三口多好啊,那时候,是我这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咱俩儿会走到今天……”说着说着,男的竟有些哽咽。女的低着头,轻声说:“那个大红的方格头巾还是你在县城联营公司给我买的哪,唉,说这些有什么用,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审判台上的我,只觉得鼻子发酸,喉头象被什么东西堵了一样,而一旁的小书记员,早已是泪光闪闪了。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在法庭工作。农村有了很大的变化,法庭也今非昔比了。我有过烦恼和愤懑,也经常心理不平衡,但每当我想起法庭上下的一幕一幕,就会有一种感动充盈在我的心里。这份感动,时常激励我努力去坚持职业的操守,这份感动,会伴我走好人生的每一个脚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