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8日业主代表会议内容
2010年4月28日下午两点,区物业办2人,名贵社区王书记,永安社区王书记,业主委员会王主任,弘益达物业代表,业主及业主代表大约80人在永安社区会议室召开会议。
会议上,区物业办提出弘益达物业合同到期,让业主两日内投票是否同意弘益达继续服务。会上有业主提出继续选弘益达为业主继续服务有些仓促,按照规定选聘物业应该提前两个月,有多家物业参选。物业公司应该公示,两天就决定弘益达继续续签,续签多长时间也不明确。大家一致对物业办的做法不同意。物业办没有表态说完就离开。
业主及业主代表继续开会,大家一致认为物业办作法草率,应该按照规章进行,物业办的选票的做法不接受,业主及业主代表经过广泛讨论,会后业主及业主代表一致通过下面决议。
2010年4月28日业主代表会议决议
1,物业办下文弘益达物业继续服务到新业主委员会成立,选聘新物业为止。
2,业主代表决议,根据法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提前3个月改选。业主委员会2010年7月26日到期,已到3个月期限,要求业主委员会进行改选。
业主及业主代表在决议上签字,会议决议已送名贵社区,将送物业办与物业办进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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