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业主自己的利益是什么?是我们交的物业费,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我们业主自己的利益是什么?是我们的房屋维修基金被黑心的物业挪做他用,并且因为我们欠了10年的钱!同意并签字和物业达成协议要罢免业委会的业主们,我不知道你们是因为什么原因要罢免业委会,他们3年来义务为我们服务,人手有限能力有限,不拿我们一分钱,是义务的!就算你们对业委会的委员们有再多的不满,就算他们的工作再不到位,他们也是为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去工作的!你们罢免了他们,就等于让那380万的天价维修费,从不合理不合法变成了合理合法!物业给你们提成么?也许我这么说有点过分,但是你们做的更过分!10年内,我们没有一分钱去维修我们的小区,反而欠了280万!你们自己想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