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健康即将受到威胁!我们的权益正在被侵害!
——采取欺骗手段在中龙园东花园移动基站建设是漠视百姓健康的无耻行为
昨天在论坛里看到中龙园邻居们发的贴子,是关于在中龙园东花园建立移动基站一事的,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这个基站到底是怎么建起来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中龙园业主们的陈述吧。同时我们老百姓也呼吁有关部门能够极早出面,从关心百姓健康的角度,从人性、人权的角度,强令移动公司将此基站迁走,则百姓们感激不尽。
一、移动公司欺骗百姓
据中龙园业主“liuxiuqi ”说:沙区城建局曾到过星海中龙园小区物业,要求物业为途径小区的安装车辆和人员提供方便,说是观光塔。直到塔身被立起来,懂技术的业主才看出是基站。那时询问工作人员还说是观光塔。
中龙园业主“我本善良09”说:我刚给物业打电话了,物业一个女同志接待的,物业说:当初城建明确告诉中龙园物业,移动要建立防火瞭望塔,才允许他们建设的,现在看来是欺诈行为,欺诈物业,欺诈业主,甚至欺诈城建局。胆子太大了。
从上面两位业主的陈述不难看出,移动在建这个基站的时候是遮遮掩掩的,挺怕人的,那我就奇怪了,如果对身体没有危害有什么可怕人的呢?如果对人体没有危害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直接了当地告诉老百姓:我们在建移动基站。也没必要拿什么观光塔、防火瞭望塔之类的蒙蔽业主了。
二、沙区城建局涉嫌违反物权法
中龙园业主“liuxiuqi ”说:此后与沙区城建局联系,他们说,他们只批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不归他们管。对此,我也奇怪,谁给沙区城建局的权利?沙区城建局懂物权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从图片上不难看出,基站所建的位置正是中龙园小区东花园内,那么应该属于物权法所说的“建筑区划内”吧。
三、移动公司是否先有手续后施工
移动公司是否经过了环境影响测试?有没有拿到相应的环评报告?业内人士说:“环评检测、环评报告也是所有涉及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在建设之前必经的环节,通信基站的建设也不例外。”
四、移动基站对人体到底有没有害
关于这个问题,查遍互联网,发现专家们也拿不出一个统一的说法来,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为了商业目的拿百姓做试验呢?我们不是小白鼠!我们不是实验品!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能等到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以后再告诉你们,这个实验对人有害,你们的试验失败了!
五、本市移动基站在居民的反对下被迫迁离居民区的事例
中龙园业主“宝贝豆豆mn”说:泉水小区在自己居民的努力下去年已经迁走了3个发射塔采取的步骤:
1、请街道出面向移动表态,坚决制止;
2、小区聚集起来直接向移动交涉。刚才我把图片传给我同事看了(她就是泉水的),她说比她们迁走的那3个发射塔大多了
我来晚了,但是支持大家必须要制止移动的卑鄙行为!!
中龙园业主“cyl725”查到的资料:
咨询信息
问题标题:
移动发射塔辐射问题
问题内容: 联合路数控大厦7楼平台上建了一个发射塔有10多个发射器,环保测量超过4个单位,(上午发的0.4是错误的)我们就住正对发射器10米的居民区。给身体造成影响。望领导给与关注。
咨询时间: 2010-1-9 23:09:38
回复信息
回答人: 投诉中心
回答时间: 2010-1-11 9:24:19
回答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辐射问题经我局辐射处现场调查,已责令该单位未经审批不得投入使用,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清雅兰亭 于 2010-1-30 13:11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