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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珊瑚虫侵权案一审判决陈寿福有罪 有期徒刑3年 罚金120万

水妖精 2008-3-20 15:51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新闻链接:http://www.x-lab.cn/SrcShow.asp?Src_ID=470

近期引发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于今日下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案件回放:
  2007年8月16日11时,深圳警方对陈寿福进行讯问,陈寿福并无任何隐瞒,将全部事实作了说明。
  2007年8月16日17时,公安机关向陈寿福宣读刑事拘留决定。
  2007年8月24日18时,检察院批准对陈寿福进行逮捕。
  2007年10月20日左右,案卷移交南山区人民检察院。25日律师开始阅卷。
  2007年11月20日左右,案卷移交南山区人民法院。
  2007年12月19日上午,案件第一次庭审,双方当庭提交证据。
  2007年12月24日下午,案件第二次庭审,双方进行庭辩。庭审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2008年1月7日,来自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知识产权界和刑法界五名法律专家在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得出明确法律意见:“陈寿福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008年1月10日,法律意见书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08年3月3日,律师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通知,称需要再次开庭,理由是检查院提交了补充证据。
  2008年3月6日下午,案件第三次庭审,检方提交了陈寿福存款余额单。控辩双方均无新观点需述述,庭审在10分钟内结束。
        2008年3月20日,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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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点评9

风过无痕 2008-3-20 16:19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河蟹啊
撒泼的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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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皮 2008-3-20 19:4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阜新
默哀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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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气息 2008-3-20 20:0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3年再开发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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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华电脑 2008-3-20 21:14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哈哈,同时更新:)   

再次感谢勤劳的水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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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fish 2008-3-22 16:08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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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4 23:1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营口
可怜的人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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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华 2008-3-25 07:06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默哀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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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急救 2008-3-25 12:1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就是被马化腾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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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100 2008-3-25 18:38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咱们要是都不用QQ了是不是马化腾被咱弄了?: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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