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瑞之争发生时,多名编辑私下对瑞星的公关策略有些看不过去——“有点过了”,老虎在此不想发表太多意见,不过胜诉这事倒是要说一说,人家这好歹也是黑纸白字,比之之前流氓软件的诸多诉讼因法律缺失结果扑朔迷离,“不正当竞争”却没什么新鲜可言.败诉的新闻看到后没什么感觉,折腾来去只是让大家看笑话而已.今天无意看到一篇“批评教育”瑞星的评论文章,觉得有点意思,转到这里.其实市场很大,让大家学习的东东还有很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出来混怎么也要有点胸怀.原文如下:
“卡瑞之争”瑞星败诉 中国杀毒软件行业敲响警钟
2008年1月2日下午,卡巴斯基官方公布诉讼瑞星不正当竞争案的一审结果,卡巴斯基在一审判决中获胜,瑞星需公开道歉,并赔偿45万元.在新年到来的时候,这一重磅炸弹的轰出,顿时在杀毒软件行业内掀起了轩然大波.从去年5月起,长达8个月的卡巴斯基与瑞星的诉讼纠纷终于有了一个结果.本次事件以瑞星的败诉而告终,其过程曲则离奇,其结果引人深思.
2007年5月,瑞星公司在网上挂出百万元悬赏公告,征集“卡巴斯基雇用论坛枪手恶意诽谤瑞星公司”的证据,欲起诉卡巴斯基恶意诽谤.该公告声称: “鉴于卡巴斯基公司雇用数家论坛传播公司和枪手,对瑞星公司长达9个月的恶意攻击,瑞星公司悬赏100万元人民币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证据.瑞星将根据这些证据对卡巴斯基公司提起国际诉讼.”
面对瑞星公司来势汹汹,卡巴斯基迅速做出回应.2007年6月11日,卡巴斯基就瑞星公司此次损害卡巴斯基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方式以实现其不正当竞争目的的行为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12月1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卡巴斯基诉瑞星不正当竞争案” 宣判一审结果.卡巴斯基在一审判决中获胜,瑞星需公开道歉,并赔偿45万元.
此次涉案的双方,一方是国际上知名的杀毒软件开发商“卡巴斯基”,另一方则是我国本土的杀毒软件开发商“瑞星”.双方为争夺市场份额,在利益上有所冲突在所难免.随着矛盾的升级,闹得越发不可开交,以至于最后只好对簿公堂.
笔者认为,在此次事件中,瑞星的败诉,可以说是行业规则决定的必然结果.因为他犯了几个非常严重的错误.
首先,在一个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杀毒软件行业里,不把自身技术的提高放在首要位置,而是去大张旗鼓地去做用户不是很关心的事,是一种非常幼稚的行为.瑞星在自己的网站上,攻击其他公司,收集对别人不利的证据上,甚至大张旗鼓地搞活动.这样的做法不但会引起纠纷,而且很显然没有把用户的感受放在首位.他们怎么不想想用户对他们的做法的感受是什么呢?而瑞星的这记“重拳”,似乎也并未收到预想之中的效果.据调查显示,在IT168等知名IT网站的网友投票中,有超过50%的网友在这次“卡瑞之争”中站在卡巴斯基一边,他们多数认为瑞星此举意在炒作.而对于瑞星的咄咄逼人,卡巴斯基却在官网中发表声明,“卡巴斯基来中国是为了向中国用户提供更好、更完美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我们在全球都没有炒作概念,打口水战的传统,只懂得专注于提升技术实力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安全威胁,只会低调前行.”显然,这一说法更容易赢得用户的好感.
其次,换个角度想想,在商业上的炒作其实是件很平常的事,商战中的相互攻击的竞争手段也无可厚非.但这一切都需要建立在掌握了真凭实据的基础上,这是任何行业都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一旦你逾越了这种游戏规则,只能是玩火自焚.瑞星在案件的初始阶段,并没有掌握卡巴斯基恶意攻击的真凭实据,而是在一些子虚乌有或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大做文章,基于此认定卡巴已构成了诽谤罪.这已经明显超出了游戏规则的底限.反观卡巴斯基,开始时低调应对,似乎处于劣势,但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立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不仅有效的维护了自身利益,还正面塑造了企业形象,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最后,瑞星还忽略品牌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作为杀毒软件行业的代表人物,卡巴斯基和瑞星都属于知名企业,而瑞星更是在中国的杀毒软件行业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在此次的事件中,瑞星自降身份,去攻击竞争对手,就好像刚刚进入市场,需要迅速扩大知名度的毛头小子一样,完全没有体现一个知名企业应有的气度.这种不尊重对手的行为,同时也可以视为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将会给自身品牌带来难以估计的负面影响.
从这次的事件我们不难看出,行业内的竞争的必然的,如何在行业内的竞争的找着正确的方向,是一件值得认真对待的事.民众支持竞争,但反对恶性的竞争, 恶性的竞争只会带来市场的更大混乱.近年来,中国杀毒软件市场群雄并起,卡巴斯基、瑞星、诺顿、金山等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在这激烈竞争的背后,杀毒软件市场走向无序令人感到担忧.瑞星的此次败诉,给中国的杀毒软件行业敲响了“警钟”.
法律是保护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只有依靠企业自身的道德约束来共同维护行业秩序,才是市场成熟发展的长远方向.
新闻来源:http://www.x-lab.cn/kfInfo.asp?Id=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