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月秀的业主朋友:
阳光月秀自正式交楼至今,90%以上的业主已经入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一系列相关文件规定,阳光月秀已经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新兴的名词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目前,在大连市的许多住宅小区已经成立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这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已经在自己小区各个方面的管理上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及完善小区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业主委员会代表的是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在于加强小区各方面的管理,争取与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小区的管理更加合理化、制度化,最终建立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谐的文明社区。
阳光月秀——每位业主心目中的美丽家园。但现在我们还面临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这也正是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如果我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它将以合法的身份,代表广大业主去争取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早日争取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作出贡献。由此可见,成立业主委员会确实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从长远来看,业主委员会将代表全体业主在阳光月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合法维权,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目前,阳光月秀正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现等待业主们的倡议和自愿报名,阳光月秀已拥有了一批热心的业主代表。如果各位业主对以上代表有任何疑议或有什么要求、意见或建议,请您在2007年2月10日星期六早9:30富民公园正门见面。
亲爱的业主朋友,阳光月秀现在正是需要您大力支持的关键时刻,召唤着您的激情参与。我们呼吁有责任心的热心业主积极主动地报名加入即将成立的临时筹备小组。
亲爱的业主朋友,为了阳光月秀更加美好的明天,业主委员会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我们期待并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倡议人: 丛林老狼 白狼的天空 吊子 yanghq1972
发表于 2007-02-06
成立业主委员会步骤
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拒交物业费)的若干理由。。。。。。
[ 本帖最后由 lisenly 于 2007-2-6 12:1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