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007系列之《皇家赌场》在敲定丹尼尔·克雷格来出演新人一任邦德的时候,西方很多媒体和观众就对这个出生在英格兰柴郡身高183CM,蓝色眼睛,金色头发的英国人颇多微词。
质疑来自于多方面,其中主要的一方面是来自于他的头发,毕竟他的一头金发还是和他的前任有明显区别的。因此,很多人就说这个演员不符合007系列的一贯风格,但是在原著作者的眼中007到是一头金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讽刺。在笔者看来这些质疑主要是来自于对丹尼尔·克雷格能胜任邦德这个角色的不信任。毕竟他的前任爱尔兰人皮尔斯·布鲁斯南拥有多项出演007系列的记录,别说是超过他,就是想达到他的境界都是很难的。所以在电影还没出来前大家对于丹尼尔·克雷格的质疑也并非是全无道理的。
电影公影以后,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先前众媒体对新邦德的质疑间接的起到了宣传的作用,使得很多观众都舍得花银子去影院看这部电影。总之,这部最新的007系列电影在欧洲和北美票房上的表现还是很出色的,但是质疑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对于新邦德的形象仍旧有微词的同时,对于邦德在电影中的表现也有许多不同的声音。说邦德不够绅士,竟然大打出手之类的。但是在我看来,这样的在很多人看来是所谓的突破的表演却更加接近真实的。以前的007系列电影中的邦德,在和敌人打斗的时候,要么是使用各种高科技武器,只要动动手指就能将对手制服;要么就是随便抬个腿,抡下胳膊就将敌人打倒在地,即使弹片纷飞,血肉模糊,我们的邦德的西装也是仍旧笔挺,一尘不染。每每看到这,就想到我们《西游记》里的如来佛祖,只要伸出个巴掌,即使你再厉害的孙大圣也要老老实实的,随便一扬手,即使你大圣再怎么使劲也逃脱不出他的五指山。虽然这样的表现可能使邦德的“正面形象”更加高大,但是好像视觉上的冲击和真实性就要大打折扣了。在我看来,丹尼尔·克雷格在动作上所做的“突破”使这部电影更加具有观赏性了,随着邦德在工地和杀手追逐那场戏开始,这部电影中就出现了很多动作镜头,丹尼尔·克雷格也很出色的完成了,虽然可能和以前邦德潇洒反差很大,但是血肉模糊的邦德却可能更加符合大家对于审美和真实的需要,尤其是那些看过〈〈虎胆龙威〉〉系列的美国观众。
剧情上来说,可能是007系列近些年来的电影很少强调悬念的设置,所以当在结尾的时候看到一个个如〈〈谍中谍〉〉1中的经典间谍设置时还是为片子叫了些好。也不能说全是编剧的功劳,毕竟那么漂亮个美女放在那,还是很难让你想到她是双重间谍的。
在笔者看来,现任邦德的表现,是和前辈肖恩·康纳利,皮尔斯·布鲁斯南是两种风格的,所以并不妨碍在我欣赏肖恩和皮尔斯的时候去喜欢他。可能看惯了007系列的人还是对他的异议不少,但是这些异议的原因也许并不是因为他表现的不好,可能是因为当你吃惯了中国菜突然去吃奶油,面包会不适应,但是并不等于那个东西是不好的。当然也有像笔者这样两种东西都爱吃的家伙存在。不过,也许更多的人是需要时间去慢慢适应的,也许时间会让他们转变自己的想法,发现奶油和面包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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