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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写真秀管理规定(入版必读 违者必究)

王枪枪 2007-1-17 10:03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葫芦岛
一  我秀婚纱照更名为婚纱.写真秀。不再局限于只可以发婚纱照片,欢迎所有同学来这个版块发自己的任何照片,视频,写真,婚纱照等等。

二  不得发布非本人照片。

三  不得再贴内出现商家联系方式,电话、网址、店址等,标题不可以带有任何商家,包括工作室,影楼,化装师,婚纱公司,婚庆公司的名称

四  商家不得在照片内强行标上商家联系方式,商家标志,水印,利用顾客散发广告。

五  商家不得征集样片模特,不得发布外拍信息

六  不得出现马甲哄抬炒贴,混淆视听(管理员会利用技术手段对此进行监控,一旦出现此行为,永久禁止访问本论坛)

七  商家不得发布个人作品主题贴

八  2007年1月1日开始,任何带有广告色彩,具体联系方式的签名档都属于违规行为。任何带有这种签名的ID,都不可以在谈婚论嫁版和下属各个版块发布主题帖和各种信息。违反规定者将被封存ID,广告将被设为敏感词在全论坛屏蔽。

九  本版禁止一切人身攻击以及反动言论

十  本版主题为展示各类写真,婚纱照;网友关于婚纱照转让以及其他类咨询,转让类的帖子请到信息互动发布,发布到本版的一经发现直接删除,不做另行通知

十一 其他规定遵循谈婚论嫁主版版规




本版是大家展现自我的一个平台,希望大家在这个平台上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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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点评1

 楼主| 王枪枪 2007-1-17 10:19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葫芦岛
同时欢迎论坛所有人对此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人散发广告,或者利用站内短消息传发广告,请第一时间举报。举报者除奖励论坛积分,威望值外还有奖品可以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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