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向物业提及现在小区存在的问题,物业总是说那是开发商的问题,他们也没有办法,结果推来推去,好多问题至今无法解决。
还义正严辞的说开发商的问题需要开发商来解决,不能动用我们交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是我们大家的,不应当替开发商支付。这句话听起来很有道理,好像在维护我们业主的利益,可是仔细一想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我们交了物业管理费,要的就是服务,至于你物业是亏损还是赢利于我们何干?亏损了只能说明你的管理有问题,要知道我们交的物业管理费已经很高了,你如果做不来上,我们可以另请高明。
至于开发商遗留的问题,那也是物业的责任,没有规划好,你物业为什么要接收。既然接收了小区的物业管理,有问题当然要你负责。
现在存在的问题,无论责任在谁,都应当先由物业解决。即使是开发商的问题,也要先解决问题,再由物业和开发商要钱!而不是现在这样,把问题搁置,让我们无休止地等待,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这样的物业是不合格的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