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参加了筹备组的会议,由本人自荐并由筹备委员会同意,本人将我编写的
<花锦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报名及选举办法>(草案)公布如下:
请各位委员以及TX指正
花锦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报名及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建设部印发《业主大会规程》(建住房[2003年]131号)文件中赋予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的职责,结合小区现有情况,特对花锦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报名办法以及选举方式,做如下规定。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
1、 经筹备组提议,经甘井子区物业办及花锦园小区街道办的同意,决定花锦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11名成员组成。
2、 各岗位及人员配备
主任:1名
副主任:2名
委员:9名
二、报名办法
由于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因此,凡是年满18周岁且居住在本小区的常住居民均可报名参加。报名可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产生。报名方式及时间如下:
1、认真阅读《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中相关的报名条件,并填写《花锦园业主委员会成员报名表》(后附),附本人2寸近照;
2、填写好的报名表请交到花锦园小区街道办公室;
3、报名截止时间:
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15日内接受报名,如15日内报名人数少于最低报名数(暂定为30人)则报名截止日期顺延,直至额满为止。筹备组将委托街道办公室随时公布报名人员数量。
三、评选方式
本次业主筹备委员会委员的评选分两次,采取竞聘方式最终由全体业主以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具体方式如下:
1、初评
报名截止后,有街道办公室将所有报名人员姓名及自然情况张榜公示,如三日公示期内无任何疑义,则由业主代表街道办公室(或邀请物业办)组成初评小组,利用休息日现场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评审,从中确定参加最终竞选的业主,并张榜公布。最终参加竞选业主人数不少于15人;
2、选举
提名已经确定,筹备组需立即确定业主大会日期(利用休息日)并提前15日通知全体业主。召开第一届全体业主大会,由参选业主当场发表施政纲领,经记名投票后(每票可选11人),由监票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后附)当场开箱唱票。在得票率超过半数基础上,得票数居前的11为业主自动当选花锦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并根据得票多少委以各岗位。
3、如最终得票率超过半数的人数不满11人,则对剩余竞选者进行再次投票,直至选出。
四、自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筹备组自动解散;
五,本《办法》由筹备组确认后报相关执导部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张榜公布。
大连花锦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200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