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邻居,我被领导通知明天要去投标,明天不知道能不能过去了,一旦我未能及时赶到,希望大家能群策群力从开发商那得到答复。我会尽力准时过去的。这个贴子我也会继续编辑,如果有哪位邻居能接替我那就替大家先感谢你了!!
如果能的话,我们一起去找他们吧,时间定在9月30日下午1点在原售楼处(位于阳光城,卫士路边上)门口集合,一起寻找新售楼处地点.
明天上午10点报名的人超过20人我们再去吧,否则我们几个人闹也没有什么用。希望斑竹和之前和开发商打过交道有经验的人能站出来支持一下,我一个人号召力不够。
1、什么原因不能交房?让他们说清楚,不合理的敷衍人的借口我们不能接受
2、最晚什么时候交房,这期间怎么算
3、现存的各种问题,需要让他们给我们个解决的承诺
4、以上问题需要记下笔录,谁负责回答需要让他签字并盖上公章
大家有什么建议说一说,谁能去报个名
已报名:lgllr或lgllr的BF
smy
蝶
mingtian123333
hely
ych77
杨福广
yh123
新乐敦
yinjialaodai
eremite
奔驰-戴姆乐
tranqu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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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知交房日期(我们来统计一下最早和最晚的时间):
子弹:9月30日
OP:9月30日
铅笔小旭:9月30日
lgllr:10月8日
yh123:10月9日、10月26日
lytyh2004:10月9日
ych77:10月10日
sharenjiqi:10月10日
诺基亚:10月12日
dlrwlxs:10月12日
黑色的zippo:10月14日
雪儿100:10月15日
杰克穷涛:10月15日
smy:10月15日
五楼:10月16日
hely:10月16日
断~~~点:10月18日
糖人:10月20日
小小紫罗兰:10月21日
智慧星:10月24日
642:10月26日
wjf3568:10月28日
lwwyj2002:10月29日
迷雾森林: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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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新商报57版《购房小贴士》
?提问:我购买的商品房,合同约定的2005年9月30日前交房时通气。但后来收到《入伙通知书》(估计是《入住通知书》),明确说:不能通气。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由于市政规划的原因,社区的天然气最早要于2006年的年底才有可能通,并且开发商将此归为不可预见和抗拒的原因。这能说是不可预见和抗拒的原因吗?如果以9月30日不通气为理由拒绝收房,可以吗?
律师回复:不能一概称之为不可预见因素,需要分析未能通过规划的具体原因,如是开发商主观原因导致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选择拒绝收房。
[ Last edited by lgllr on 2005-9-30 at 1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