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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安乐死合法

沈少海 2020-6-4 06:58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1990年6月4日 ,美国首次实行安乐死。美国人詹纳因患早老性痴呆症,1990年6月4日使用“自杀机器”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美国关于“安乐死”,至今尚无权威性的定义。我国学者所下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濒死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为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的过程”。我国定义的安乐死是合情合理,真正讲道德的,也应该让它合法。减少患者的痛苦折磨和经济负担,节省资源和操劳为什么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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