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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等问题解读

天气1 2020-1-3 08:38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
日前,市税务局总审计师梁维忠、个人所得税处处长马岚、副处长于嫣莉、个人所得税处尹璐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围绕自然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常见问题及操作、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易错问题、申报记录查询等内容,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2019年,我市有51万人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截至目前累计减税4.8亿元,人均减税945元,如果2020年需要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税改红利,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和网页版新增了【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功能,如果无需修改,可以将2019年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确认到2020年度。若纳税人未修改或未确认,则视同其前期填报的专扣信息继续有效,税务机关将自动将纳税人填报的专扣信息的有效性延长至2020年,但前期专扣信息核验时,经税务机关通知修改但拒不修改的纳税人除外。

另外,为保护纳税人涉税信息及隐私,保障办税主体身份真实性,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上线了【实名登录】功能,办税人员需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或WEB端进行实名注册,实现身份验证后再办理相关业务。

网友:2019年我是在我的单位办的专项附加扣除,2020年还想在我的单位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我需要怎么办理?

嘉宾:如您2019年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单位继续办理扣除,您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您的实际情况,在今年12月份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为了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进行修改或者确认,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您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您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网友:2019年我已经在手机APP里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明年还想继续享受税前扣除,信息有变化,应该怎么办?

嘉宾:您今年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据今年情况填报并享受政策的;如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您需要及时据实更新。在岁末12月份提醒您关注这些信息,也是请您结合明年实际情况,确定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需要您及时调整、修正。为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机关已预填好相关信息,您只需通过手机APP、网页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关信息即可。

网友:如果我没按照要求关注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对我有影响吗?

嘉宾:如果您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您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如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再如,如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网友:2019年我是通过填写电子模板方式报送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我要修改明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相关信息,该怎么办?

嘉宾:为便于您更便捷、准确享受政策,我们推荐您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对您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前期您填报的信息已经预填并可通过上述渠道查看。您也可以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单位可据此为您办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网友:如果我2019年想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现在还没填报信息,应该怎么办?

嘉宾: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在领取工资薪金时享受,您需要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时间上来不及,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

网友:已经享受了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明年还想继续享受,该怎么办?

嘉宾:如果您已填报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相关界面,选择“使用此前数据自动生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信息”功能,并点击“一键确认”完成确认;如果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即便您没有进行上述操作,系统将在明年继续按您填报情况自动为您办理扣除。

网友:2019年我还没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是明年会有,我该怎么办理才能享受?

嘉宾:如您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您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填报。已经在手机APP实名注册账号的,可登录手机APP;未通过手机APP实名注册的,需先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扣除年度“2020”,按照提示的操作步骤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完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如需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已经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版实名注册账号的,可登录网页版进行相关操作;未注册的需先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界面点击“立即填报”,填报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点击“提交”。确认无误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继续提交】,完成操作。

网友:税务机关是否能给我们提供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操作说明,在哪里可以下载?

嘉宾:您可以登录大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进入首页中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在“热点问题”栏目中查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网页端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操作指引》中分为手机APP操作和网页端操作两部分,您可以根据需要,对照不同的情形,按照步骤进行操作,帮助您及时准确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操作。

网友:2019年度汇算什么时间开始?我通过什么渠道能查到一年的收入和纳税情况?

嘉宾:2019年度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了让纳税人能提前查询了解自己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情况,并可就不实申报信息进行申诉处理,提高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申报时的数据质量,我局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版中开发了申报记录查询系统,包括申报记录查询、收入纳税明细记录、申诉记录查询三个功能。

网友:请问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

嘉宾: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官网,在首页中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入系统,或通过大连市电子税务局官网,在自然人登录页面,点击【个人所得税】进入系统。用户登录后,点击【申报记录查询】,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查询记录时间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记录查询;若对查询结果中一项或者若干项记录有异议,可通过首页【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功能进行明细查询和异议申诉。

嘉宾:本功能可以在线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全国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及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代开发票、二手房交易申报等业务产生的个税申报缴税记录。

网友:请问如何查询个人的收入纳税记录?

嘉宾: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官网,在首页中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入系统,或通过大连市电子税务局官网,在自然人登录页面,点击【个人所得税】进入系统。用户登录后,点击【收入纳税明细记录】,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税款所属期可进行收入明细查询;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收入纳税明细,如对某笔收入有异议,可点击【申诉】发起异议申诉;在弹出弹框中选择申诉类型,并填写补充说明,勾选承诺内容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诉申请。

嘉宾:本功能可以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

网友:如何查询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

嘉宾: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官网,在首页中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入系统,或通过大连市电子税务局官网,在自然人登录页面,点击【个人所得税】进入系统。用户登录后,点击【申诉记录查询】,进入查询结果页面,选择申诉类型和申诉状态可进行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筛选;点击【查看详情】,可以进入详情页面查看该申诉记录的各项明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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