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9月19日,我国第一部物价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至今已经34年过去了。它标志着我国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纳入了法制轨道。现在人们对于政府指导、企业定价、随行就市已经习惯,不再对于物价问题议论纷纷了。但作为政府绝不能放任不管,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生活用品价、带有方向性战略性的生产资料价格,政府一定要注意把控指导,绝不能由企业和个人任意定价,尤其不能允许搞垄断,获取暴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现在人们普遍感觉医疗、教育费用高,房价高。养老治病难、生孩教育难,尤其对独生子女特殊时期的这代人压力大,困难多。必须采取多种配合措施解决好医疗教育费用高、房价高等问题。使改革效果、红利让广大人民群众见到、得到,增加获得感、幸福感。这才是改革开放的真正目的和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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