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水瓶里的泪 于 2012-2-10 18:33 编辑
鉴于近来物业的种种“奇怪的”行为(这里说“奇怪”其实真的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这样不懂法,小农的行为),
我们作为广大的有素质的,知法遵法的业主,要为自己说句话,他们这样的“胡搅蛮缠”、“野蛮执法”我们还会继续坐以待毙吗??
经过小区多位业主协商,我们决定发起“倡议书”,倡议提出我们形成自己的业主委员会---为自己说话,替自己办事,杜绝一切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一、我们会请各位业主自愿加入,同意加入者,签署《关于成立业主委员的请求》(具体内容,将由我们业主代表挨家上门送达、解释);
二、依据相关法律,加入业主达2/3户以上的情况,委员会成立;
三、我们都是知法遵法的市民,物业自然有些做法不尽人意,但对于其合理的收费要求,我们应当自觉遵守;但是对于不合理的,不合法的,或者收取相关费用而不尽职尽责的行为,业主委员会将出面交涉与协调;
需要重点提出的是,请大家的一切行为也谨记为自己,为家庭,为大家的原则,建立一个全体业主安居乐业、安定和谐的优质小区。
我们维护自己利益的时刻真正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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