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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巡警致人死亡案14年后开审真相

暖意 2012-6-18 11:1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本帖最后由 暖意 于 2012-6-18 12:53 编辑

我夜不能寐!看到我心爱的正直善良的哥哥九泉之下还被腾讯论坛中不知真相的人肆意的污蔑,我很愤怒又很无奈!怎么能让十四年前的真相布于天下????!


我的哥哥郭增洋,于1998118日晚,因制止抚顺市公安局巡警李力克与抚顺市黑恶势力康四,张志胜等一些吸贩毒人员,刑满释放分子酒后行凶被打死。李鹢与张志胜相撞,李鹢赔礼,张志胜却动手行凶打人,郭增洋声明警察,制止犯罪,李立克上来问你是哪里警察,郭增洋掏出证件说是露天刑警(原露天刑警现已经改为东洲刑警)。李立克说露天刑警不好使,我打的就是警察!打死他!郭增洋护着李鹢、杨威,七八个歹徒用酒瓶木凳猛砸被害人,李鹢杨威被打倒,郭增洋撤到保龄宫,歹徒又追到保龄宫内,用保龄球、保龄球瓶等凶器将警察郭增洋头部,在明知会打死人的情况下还是疯狂殴打被害人导致我哥哥郭增洋死亡。

     我痛失好孩子的父母十四年艰难的诉讼路,一直逍遥法外的李立克终于因为吸毒贩毒被抓,案子在201265日开庭审理。

抚顺市顺城区法院于2012年6月5日开庭审理市巡警李力克杀害警察郭增洋一案。庭审产生巨大争议北京律师认为:

1顺城区检察院起诉书刻意隐瞒和遗漏了民警郭增洋声明警察,制止歹徒行凶,李力克上前动手先打了警察郭增洋的这一极其重要的情形,蓄意掩盖了李力克是本案首犯的事实,而这一情形和事实在案卷中有明确的证据。牺牲警察郭增洋持有公安部颁发的警察因公牺牲证书 。

2本案是警匪勾结,杀害正义警察的重大刑事案件,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巨大,超出区法院区检察院审理范围,归中级法院管辖,审级错误;

3本案适用罪名是共同杀人罪,而非伤害致死罪,李力克系本案首犯:凶手们追杀警察郭增洋,用保龄球,保龄球瓶等致命凶器将警察郭增洋头部打成四处致命伤,致其当场死亡,且不准抢救。本案无论从事实上,情节上,结果上,证据上,还是从法律规定,立法思想,法学理论上看都毫无争议的构成共同杀人罪,认定本案是伤害罪是不成立的。

4北京律师严重质疑顺城区检察院认定的:李力克到禁毒支队去投案自首:李力克当庭只说他到了禁毒支队,并没有说他是去自首,李力克当庭气焰嚣张,拒不承认任何犯罪,且拒绝赔偿被害人,没有一丝一毫的自首迹象,李力克的言行是对顺城区检察院认定李力克到禁毒支队所谓自首的最好驳斥。杀害警察,逍遥法外15年的警察李力克到禁毒支队去自首,于情,于理,于法均通不过。可以断言吸毒警察李力克涉毒犯罪是真,投案自首是假,必须深挖李力克涉毒犯罪。


这是我保存的我哥哥郭增洋的十七年前的日记。



这是我哥哥郭增洋1995年的日记。




这都是我保存的我哥哥郭增洋的十七年前的日记。我想凭此可以看出我的哥哥是怎样一个警察。我想说警察堆里不都是坏人,也有我哥哥这样的好警察。他已经被公安部认定因公牺牲。


这是证书



这是我哥哥被害的照片



这是我哥哥郭增洋1998年27岁时的照片。没结婚生子,刚参加工作几年的光景,对未来充满了希冀。




打死我哥哥的凶手潜逃了14年!我满腹血泪的父母告状告了14年!到2012年的6月5日才开庭审理此案!中国的法律一定要给我家一个公道!以慰我哥的在天之灵! 以慰我白发送黑发的父母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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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点评1

jackkin 2012-6-19 16:3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相信政府会有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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