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委员会停交物业费的决定, 本人有几点不明请与回答,谢谢。
1. 做出这个决定的动机是什么,个人恩怨,还是为了小区所有业主?
2. 公告暴露了一些物业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 问题是有必要这么极端的解决问题么。
那些现象真的很影响我们业主么?
他们没有收停车费的权利,可是换了物业我们业主就能免费停车?
他们是承包给了个人,可是影响我们业主哪里了?
他们是没公开账务, 可是大连有几个物业是公开的?
我们的物业费 停车费,都是大连属于便宜的, 那些物业费几倍于我们的物业,都很好么?
3. 业主委员会想好对策了么,停交物业费的话,物业怠工怎么办,垃圾谁处理,电梯停了怎么办
看看其他小区的帖子么,有哪个小区对物业是满意的, 换这个,下个会更好么?
别忘了上次换物业的时候, 长达10个月小区垃圾如山的景象, 那时候业委会去哪了?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让我们每个人都满意的小区,在大连市有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