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询问:我是中国人,我的丈夫是美国人,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国外生活。因为怀孕了,需要母亲照顾就回到了中国,孩子打算在中国出生,像这种情况要怎么办生育手续?
答:李女士可以在怀孕三个月以后到孩子出生以前的这段时间办理生育手续。首先,需要男方到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然后,女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出具证明)。带女方身份证、男方户照、结婚证、户口本、医疗部门出具的妊娠证明。其中,男方出具婚育情况证明要翻译公司翻译过来,还得盖翻译公司的印章,这样就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生育手续了。
----摘自《半岛晨报》B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