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88业委会终于行动了,抗击小区周边的污染,此幸甚,大人幸甚,孩子幸甚,我们的身体幸甚,我们的内心幸甚!
污染已经很久了,白天,晚上,工厂里排放的是工业化学污染,它对我们身体的伤害严重而持久。国家环境保护法对这样的污染是明文禁止的。是的,我们小区是后成立的,工厂生产在先,但工厂排污是违法的,违法行为越早、越久,它对环境对社会对人身伤寒就越大,它的存在就越违法,越不合理,越应该立即停止伤害。
我们也知道,工厂里养活着一批工人,他们上顶天下立地,有父母有孩子,但,这是工厂不搬走的原因吗?据说,新厂已经建成了,投产了。
我们也知道,工厂是省直企业,地方可能无力解决,工厂不走,是因为它还有一定的“牵挂”,但,团体之间的角力,需要以无辜的百姓作为牺牲吗?
我们的业委会终于行动了!我们大声支持,我们不追求什么正义感,我们只想保护自己的身体,家人的身体,不想让安定的生活因这些恣肆的污染侵染病变!几年的物业费是多少钱?几千块钱!不会过万。去一次医院多少钱?万元怕是起点!等几年的物业费免费期过去后,我们可能需要到医院里去排队诊察身体。
而且索偿行为模糊了我们维权的目的,让人弄不清我们是要钱还是要环境?也让人怀疑我们的动机,是不是为了要钱而拿污染做借口?这就使我们维权行动的纯度受到污染,力度严重削弱,锐度严重钝化,效果难以彰显。而且,这也使我们的行动有了罅隙,有关侵犯我们权利的人借此有了可乘之机,他们可以腐化我们的个别人,分化我们的团结,消弭我们的共同意志,直到我们的维权行动失败。十八号楼就是个明证。不要让那点小小的贪心成为别人的廉价诱饵,最后象大街上被骗一空的大妈一样痛心疾首,泪湿衣襟,甚至晚年不保。
那么,以往的污染带给我们的损害呢?不清算了吗?当然清算!这就是我们今天强烈要求他们停止侵害的强大动力和理由。至于金钱的赔偿,他们也应该出,我们可以另行主张,有识之士必将贡献才智,但请想象一下,那将是一个很纠结的过程。两个主张放在一起同时提,是要互相抵消力气的。
让他们走吧,让这些污染先离我们远去!我们最需要的不是这点钱,我们需要的是绿树掩映下的清新空气,阳光照耀下,老人悠然的脚步,孩子欢快的笑声。
[ 本帖最后由 向心力 于 2010-7-21 19:2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