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05474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反映标题 一双小鞋的丢失,淘气宝是如何处理的
反映内容 我宝宝在大连安盛三楼的淘气宝把鞋丢了,在淘气宝有规定放鞋的地方,但淘气宝的负责人不但态度恶劣,安盛商场的投诉负责人也包庇自己的员工,我打到12315,说他们不管赔偿,只能协调,协调不成可以上诉,其他他们不管,我是2010年6-10打12315的,我觉得这三方解释实在让我难以接受,原来消费者的权益名义上是得到保护,实际上出了问题还是没人能解决
交办建议 1.商场及淘气宝负责人给予道歉 2.这是双新鞋,需赔付RMB40.00 3.孩子鞋丢失,回去的打车RMB8.00需要报销
受理单位 市工商局
投诉咨询对象 安盛商场及安盛淘气宝
答复依据
答复内容 尊敬的消费者: 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处已收悉。由于您没有提供被诉方的经营地址,我处暂时无法进行分拨处理。故请您提供上述信息。
反映时间 2010-06-10 08:52:22 反馈时间 2010-06-11 10:5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