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告鸿霖大厦各位业主首帖
今日我首登业主论坛,就被大家的激情所感染,有这样抗争精神的好业主住,我们岂能任人宰割,任人欺凌!
我们入住鸿霖大厦已近五年,在这五年中,我越发感到自己是在被欺骗,被愚弄,被宰割!
我们花了新房的钱,买到的却是旧房!整个玻璃幕墙是旧的,电梯是二手的,大厦主体是96年建成的;只是室内装修是现装的,但质量低劣,五年不到,就已回旧
气窗的密封条还是十四年前的,雨季和冬季漏雨漏风;电梯摇摇晃晃,关不上门,事故频发;走廊壁灯残缺不全,壁纸七邻八落;卫生间上滴下漏;楼梯和货梯间垃圾遍地,卫生极差。两年维修期间不维修,维修期过了又不管。
开发商旧房当新房买,进价每平米2000多元,卖价平均达7000多元,仅仅花了点劣质的装修费用。可以说赚了个盆满钵满。而开发商贪心不足,还要在物业费上克扣业主,每平3.20元的物业费可以说是同级物业中最高的,但服务却是全市中最差的。
为此,在大连市同期买的房子,房价,别的至少翻了两三番,而鸿霖大厦只有半番不到的涨幅;人家房子的租金至少是我们的1-2倍,还不好租。
各种事实证明,如果不改变现状,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将永远受剥夺,永远受侵害。
我很奇怪,业主入住五年了,竟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的权益怎么维护?!开发商有意拖延不办,我们自己为什么不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在没有与各位业主协商之前,我自己先到市人大和国土房屋管理市局及区局反映情况,不排除如法院打官司的可能。迈出第一步,以后的路子就好走了。但请业主们注意,只有少数人的行动维护近千位业主的利益是根本不可能的,还需大家共同努力!
我的电邮:laobuji@126.com ,我的博客请搜索“网易老不给博客”。另我常以笔名小不给(人民网),老不及(新华网),老不给(新浪,网易等),华光(搜狐)在各大网站发帖子,感兴趣的朋友请搜寻观看交流。
老不给 201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