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金三角的华联超市去购物,结账时惹了一肚子气。我在41号款台递给收银员303一张价值为10元和一张价值为20元的购物卡,由于我购买了149.3元的物品,所以购物卡的钱是不够的,我又递给她一张我的银行卡。很快,我的帐就结完了,银行卡返还给我,两张购物卡被303号收银员留下了。大家经常去消费都会知道,收银员留下了购物卡就说明购物卡内已经没有余额了。这时我觉得不对劲,因为我总共消费149.3元,收银员给我的银行卡消费签字时是149元,也就是说我递给她的购物卡只消费了0.3元!我的购物卡上明明还有29.7元,却被收银员以卡内没有金额留下了。于是我向收银员索取购物小票以及银行卡消费签购单,这位303号收银员竟然说已经给我了!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拿到!而且这位收银员做了亏心事面不改色心不跳,说她不清楚,说让我自己找经理。拿到购物小票之后我清楚的看到上面打印着信用卡消费149元,购物卡消费0.3元,也就是事实很清楚,303号收银员私自留下了我购物卡的29.7元,她骗了我的钱!!!!!面对这样的事实,超市经理居然说把卡退给我,留着下次使用就可以了。毫无愧疚道歉的意思!难道是他们已经习以为常看到收银员骗顾客的钱了?!我不明白,收银员的这种行为是个人行为品质不好还是超市授意他们所为?!无论是哪种都很恶劣。且不说这家超市对待顾客的这种以我为尊的态度,我们就说说他们会骗到多少消费者,使我们消费者蒙受金钱的损失。提醒各位注意了,到这家超市购物一定要小心核对钱数,特别是提醒一下自己的父母家里的老人要格外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