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水、电、煤气收费标准
* 居民生活用水3.10元/吨(含0.80元排污费)
* 居民生活用电
档别 月用电量 价格
第一档 月用电量180度及以下 每度电价0.50元
第二档 月用电量 181-280度 每度电价0.55元
第三档 月用电量 281度及以上 每度电价0.80元
* 居民生活用人工煤气
档别 月用电量 价格
第一档 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 每立方米气价1.60元
第二档 月用气量 51-75立方米 每立方米气价1.90元
第三档 月用气量 76立方米及以上 每立方米气价2.40元
2、垃圾处理费
根据大连市政府大政发[2010]31号文件规定,对城市中心区城镇常住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每户每月收取居民垃圾处理费6.00元,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合计12.00元,由联合收费处负责统一代收。
垃圾处理费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设施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
3、滞纳金
根据大连市财政局[1991]335号文件规定,对不按规定日期交费的用户,每项费用(水,电,燃气,房租)收取滞纳金0.50元。
4、补卡费
据大连市物价局大价费字[2000]34号文件,补作大连市民用缴费卡收取工本费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