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我跟我一同事平时关系走的挺近的,一起共事了5个年头 平时除了对象,接触最多的人就是他,走的也很近!可恰恰在去年的这个时候 单位在年底都要搞年终员工评分 在单位4 5十号人里,(每年我都是二十多名)我被评分到了最后一名,当时单位有个制度 叫末位淘汰 就是排名最后的人可能要离开单位或者留单位观察。我开始不以为然 后来主管领导找到我谈话 说要观察一段时间,大致的意思就是必须得有人倒霉 意思让我好好表现
当时的我很惊异 很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后来在一次酒局中 我的师傅 我们单位的中层领导 都把实情告诉了我 说是那个人在评分的时候 把我的分数打的很低 要不怎么也轮不到我的最低分。…………
这次评分最低让我享受了一次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 好像那2个月开工资就开了1200块
从那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自己心里就总觉得犯各样!因为我不知道哪得罪了那位同事 当然,我们之间的距离从原来无话不谈 到了形同陌路,当时朋友们也劝我 说要跟他好好谈谈,有什么问题大家说出来就好了,我并没有选择那样 也可能我是太懦弱了
在这一年中,我从开始的不习惯 有时候处事会带一些防备 到现在觉得也放下了 好像感觉无所谓一样 当然我们的关系也到了冰点
今年的年终评分 马上就要进行了,我苦恼的是 我应该怎么办 是应该人若犯我 我必犯人,还是冤冤相报何时了?
参加工作也有6个年头了 头一次遇这种纠结的事情 我是应该不记前嫌 还是应该进行有力的还击?不让别人再看扁我?
真的希望职场经验丰富的前辈们,给我点真诚的指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