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再多家新闻媒体中都报道"在小区电梯间中物业无权私自设置广告“,即使要设置业的征求小区大多数以上的业主赞同,并且广告收入要用于为本小区居民日常服务中去,请问西街晶品小区的电梯间的广告设置是否征得本小区的大多数居民同意?如果征求了居民意见,请问都征求了那些居民的意见?物业把广告收入都用于哪方面的使用?也就是资金的使用在哪些方面?
再请问,西街晶品小区到底有没有业主委员会,服不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此,希望小区的居民,无论你是年老的年幼的,爱管闲事的不愿意管闲事的,(何况这不是闲事,关乎你我自身的权益)请您用坚定的声音予以监督西街晶品小区物业的种种违规做法,以维护你我合法权益,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向综合执法局投诉,向建委投诉。西街晶品小区的居民啊,起来 起来 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物业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