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enryld 于 2010-12-6 16:51 编辑
大连市体检中心开发区分部至5月1号开业,不予劳动者签署合法劳动合同,不正常缴纳保险,自定义“试用期”6个月。在所谓的“试用期”满后,在员工无过错且完全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辞退,其中包括怀孕6个月的孕妇。这么明目张胆的违法是因为有权还是有钱?怎么办?如何能惩治他们。据说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为什么没有职工出来维权。难道是因为都是女职工居多,才这么不被重视无人问津么?
请相关部门帮帮忙,维护下员工,妇女,孕妇的合法权益。。让那些只顾赚钱的黑心财迷受到应有的惩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