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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对酒精饮料运输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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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kss
时间:
2011-4-11 17:41
标题:
南航对酒精饮料运输执行新标准
根据民航局相关规章以及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等一系列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乘坐南航航班携带酒精饮料的运输标准,以确保乘坐南航航班旅客的人身安全。南航大连地服部现以按照新标准执行航班办理登机手续,希望广大旅客遵守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托运损失。
旅客携带的酒精饮料
对于酒精含量大于24%,但不超过70%,零售包装符合航空运输要求,且饮料装在不超过5升的容器内,每人允许携带的总净数量不得超过5升。但是,不得随身携带乘机,只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精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禁止携带乘机。
作为货物运输的酒精饮料
1.酒精含量小于或等于24%,可以作为普通货物运输,对内包装容器和每个包装件(即外包装)均无最大允许数量的限制;
2.酒精含量超过24%、但不超过70%,如果每个内包装容器小于或等于5升,可以作为普通货物运输,对每个包装件无最大允许数量的限制;
3.酒精含量超过24%、但不超过70%,如果每个内包装容器大于5升,必须按照危险品运输,客机每个包装件限60升,货机每个包装件限220升,并且必须满足相应包装说明的要求;
4.酒精含量超过70%,必须按照危险品运输,客机每个包装件限5升,货机每个包装件限60升,并且必须满足相应包装说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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