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yǒuguǐdiànchē
〖trolleycar〗
有轨电车是一种公共交通工具,亦称路面电车或简称电车,属轻铁的一种。﹝以电力推动的列车,亦称为电车。﹞但通常全在街道上行走。列车只有单节,最多亦不过三节。
另外,某些在市区的轨道上运行的缆车亦可算作路面电车的一种。
注:由于电车亦解作“电动客车”或“电气化列车”,为免混淆,以下将称作“路面电车”﹝亦即“有轨电车”﹞。
德国工程师冯·西门子1881年在柏林近郊铺设的第一条电车轨道,靠一条铁轨通电,另一条铁轨作回路。但这种线路对街上的交通太危险了,西门子于是采用将输电线路架高的方式解决了供电和安全问题。
1884年,美国人C·J·范德波尔在多伦多农业展览会上试用电车运载乘客。他试用的电车用一根带触轮的集电杆和一条架空触线输电并以钢轨为另一回路的供电方法。1888年美国人斯波拉格在里士满用上述方法在几条马拉轨道车路线上改用电力牵引车行驶,并对车辆的集电装置,控制系统、电动机的悬挂方法及驱动方式作了改进,于是出现了现代有轨电车。
1890~1920年是有轨电车在世界范围大发展的时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大城市都有有轨电车。虽然这种电车的路轨是固定的,不能让路,在交通拥挤的街上造成诸多不便,巴黎、伦敦和纽约很快废弃了这样的电车,但是,还有许多欧洲大陆上的城市保留了这种有轨式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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