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市场业主利益相关情况举报大连永嘉集团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107号长兴市场业主,也是房主(产权人1500户),2001年,我们这些业主为了生存,拿出多年的积蓄、靠借贷买下了沙河口区西安路107号长兴购物中心摊位,同时办理了产权证,一直以来,我们靠合法经营维持生计,在经营过程中,我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四川地震我们就捐款百余万元。
现在大连永嘉集团欺骗政府和业户,在没有通知1500个业户和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搞非法建设,并要强行拆除消防疏散安全通道,建设经营场所,并多次要求我们把屋内物品全部清除,如不搬出就进行强拆,后果自负。我们全体业主1500个业户多次找相关部门,都是互相推委,根本不解决问题,大连永嘉集团在长兴购物中心搞建筑,有没有相关单位的规划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安全、消防规定?如果没有,又是谁暗中操作和保护,使大连永嘉集团明目张胆的进行违法建设?
一、长兴购物中心主体楼顶、楼梯及公共空间,都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拥有,在没有征得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大连永嘉集团无权自行做主,申报改造和建设。
二、近期,上百名业主为了维护利益,制止大连永嘉集团违法行为,3月31日晚间,大连永嘉集团与业主发生纠纷,他们动用数百建设施工队人员和上百名“社会人”以恐吓的威逼的手段(部分业主被打),企图强行施工,后经过报警到兴工街派出所,派出所姜所长也一意袒护大连永嘉集团,以索要产权证的名义,扣留业主徐宁等四人达四个多小时,并称不让我们在到施工现场去维权,如果再去,就不这样的了,明显是官商勾结,欺压百姓,所以我们现在是求告无门,现在具可靠消息,永嘉集团将于4月18日进行强拆,为了维护我们业主的权利,我们将出面制止强拆行为,如果出现对抗和冲突,局面将不可收拾,我们也作好了这方面准备。
三、经查,大连永嘉集团自行做主,以大连永嘉集团名义申报建设请示,根本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有大连市规划局下发的关于“新长兴市场与旧长兴市场之间增设中庭及旧市场加层”有关问题的函,在这里我们要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工程建设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任何文件和函都代替不了法律规定,大规函发[2013]353号文件称不另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就可以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不能代替,规划部门是否属于违规操作?这俩个许可都没有取得,是否是违法建设?违法建筑是否应该拆除?
四、大连永嘉集团改造和建设工程是否符合结构安全标准?原来的外楼梯是消防疏散通道,欲非法拆除,用新建观光电梯代替,是否经过消防部门批准?一但发生火灾,业主和顾客的生命安全谁能保证?
五、按照商品房购房合同的约定,其中有任亚贤等五户业主在合同中补充条款约定,出卖人同意将所购区域的仓库,免费给买受人使用,那么他们擅自拆除,是违约行为,必须停止。
六、大连永嘉集团实际是弄虚作假,以建设空中花园的名义,搞商业经营场所,监管部门是否应予以核实?
七、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没有人按法律、规定进行秉公执法,暗中保护违法单位的违法行为、不作为是否应该问责?
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咨询了法律人士,因此我们认为,大连永嘉集团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随意改变原来建筑的结构,加盖楼层,拆除安全疏散楼梯,属于违法行为,应该予以拆除。我们也知道,维权的道路十分艰难,我们全体业户已经做好了去省、国家维护权益的准备,望政府能以百姓利益为重,秉公执政,还我们业户一个公道!
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107号长兴市场全体业主
联系电话:任亚贤:13644919689 苏春梅:13664241160
附件:1、 业主产权证复印件和购房合同
2、 非法建设现场照片
3、全体业户按印签名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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